內地航線再收燃油費

內地航線再收燃油費

▲國家發改委、民航總局就國內航線收取燃油附加費發出通知,由8月1日起恢復對國內航線旅客收取燃油附加費,但不包括香港、澳門航線。收取標準為800公里以下,每人收20元(人民幣.下同);800公里以上每位收40元,旅客購票時一併收取,已提票之顧客不再補收。暫定執行日期由8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