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產代理專業協會會長王羅桂華指出,地產代理監管局就代理發放失實訊息事件,有關代理只停牌2個月,以及代理行罰款20萬元,懲罰太輕,難收阻嚇作用。該會認為,應加重罰則,包括停牌至少6至9個月及加重罰款。
副會長鄧意民說,現行規定代理行罰款上限為30萬元,停牌最多2年,事件涉及代理誠信及資料準確性問題,需要重罰。王羅桂華表示,若最高懲罰仍未能收效,地監局可修改法例,提高刑罰。
協會強調要提高代理專業水平。王羅桂華建議,2年後實施強制性代理持續進修,由地監局提供多方面免費課程,如語言及透過個案闡述操守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