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香港人口老化及老年貧窮化趨勢,強積金及綜援又未能提供有尊嚴的退休保障,香港社會亟需設立全民退休保障制度。由五十多個民間組織組成的「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經過多次討論,上周正式公布「全民養老金」方案,諮詢公眾意見,並向立法會議員介紹,爭取政府早日立法及推行。方案經過香港大學統計及精算學系陳小舟教授的精算,確保可以應付未來五十年香港人口老化的情況,並為所有長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黃 洪
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召集人
有關方案的特點,在於由社會共同承擔改善老年貧窮的責任;減低政府因老年綜援個案上升帶來的財政及加稅壓力。推行「全民養老金」後,將可取代高齡津貼及現時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綜援的標準金額部份,但保留長者綜援個案中其他支援如租金、醫療。所以在建議計劃下領取綜援的長者,除了領取全民退休金外,仍可獲得綜援標準金額外的津貼。
「全民養老金」的申領資格為年齡六十五歲及以上,已連續居港滿七年的永久居民。由於這是屬全民性的退休福利,所有合資格的長者毋須任何入息及資產審查,申請成功後可每用領取全民退休金至終老。至於養老金水平,我們提出兩個方案,方案甲是二千五百元,方案乙是三千元。這是參考社聯進行的基本生活需要研究,並與長者協商的結果。方案甲的優點,是勞資官均毋須額外供款或資源便可實行,但不少長者認為金額太低,所以我們亦提出需要增加利得稅的三千元方案。
兩個方案中政府的供款不變,均是其現時對長者經濟支援的支出。一是綜援計劃中,用於六十五歲及以上受助人的標準金額的開支;二是用於普通高齡津貼及高額高齡津貼的開支。○三年,政府用於以上兩個項目的開支估計為港幣八十億。往後,政府供款部份將跟隨老年人口的增長率而相應調整。
而僱主及僱員的供款,則沿用現強積金供款設工資上限及下限的方法,將強積金一半的供款,改為全民退休金供款,僱主及僱員並沒有額外支出。上述供款比率足以支付二千五百元方案,若要提高至三千元,便需額外的資金來源。我們建議向每年盈利超過一千萬的企業收取額外利得稅。以○三年計算,有關企業需額外繳付四十六點四億,約等於將利得稅稅率調高1.75%
在精算時,我們根據統計處未來三十年人口預算的假設,再推算多二十年(二○三四至二○五三年)的人口。假設勞動人口參與率按現時數據及情況不變,再推算強積金供款。有關推算假設薪酬每年平均實質增長率為2.1%,而過去二十四年(一九八○至二○○四),香港的薪酬每年平均增長率為3.76%,香港經濟進入成熟期,增長率會較低,所以假設屬中間估計。我們亦預算「養老金」及強積金的每年平均實質投資回報率為2.1%。
在設計有關方案時,我們非常強調計劃的可持續性,亦同時參考海外其他全民退休金經驗,並非一個「隨收隨支」(PayAsYouGo)的制度,而是一個「部份預留資金」制度。簡單來說,這是利用未來二十年,人口中仍有較多比例是勞動人口的窗口期,收取較每年需要支付額更多的供款作為儲備,以應付人口最高峯期的開支。
以方案甲計算,由○三年至二○二八年,三方供款總數比要支付的養老金多,估計累積盈餘港幣一千四百二十一億;二○二八年後,老年人口比例迅速增加,需要動用「部份預留資金」支付養老金,至二○五三年,當年的養老金收支可由虧轉盈,基金的累積為七百四十五億,儲備水平大約是基金一年的支出。這是保守的計劃,在基金運作五年後,儲備水平將超過基金一年的支出,所以可應付突然的經濟不景。
「養老金」對基層家庭、長者及需供養長者的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將可大幅減少老年貧窮情況。在計算政府對「全民養老金」供款時,我們只根據老年人口數目的改變而調整。實際上,如果沒有「全民養老金」制度,領取綜援的老年人口比例將不斷上升,政府的開支增長將高速上升。
推行「全民養老金」可為政府在三十年間節省八百一十四億長者綜援開支。換句話說,若不推行「全民養老金」,單靠政府稅收支付因老年人口增長及領取綜援比率上升的開支,每名勞動人口可能需要多付一成薪俸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