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丁雄泉先生的畫,只因為被他鮮豔彩色感染。
我認為暫短的人生沒甚麼意思,若無花草樹木,這個世界並非一個迪士尼樂園,沒那麼美好。愈是單調的生活環境,人們愈喜歡色彩。到西藏去就感覺得到,人的服裝,又紅又鮮,不像泥土那麼灰暗。智利山上的居民,服裝亦同。
丁雄泉先生沒有受過正統的繪畫訓練,當我要求向他學畫時,他說:「畫畫誰都會,小孩子一開始就畫洋娃娃、房子、一朵花,或他們的父母親,問題是敢不敢去用大膽的彩色,我能教你的,也只是色彩的觀念。」
從此,在他的畫室中,我們研究紅、黃、綠、紫的配搭與調和。有時,他會把一張白描的人物畫拿出來,讓我上色。看過之後,他又添幾筆,整幅畫便活了起來。
我不貪心,知道永遠成不了畫家,精神負擔就輕了起來,膽子也跟着大了。常沾了色彩,潑墨般塗下去。
他兒子告訴過我:「爸爸一向珍惜他的作品,我從來沒有看過他那麼讓人那麼亂來的。」
丁先生為了鼓勵我,在那些已經被幼稚技巧弄壞的畫上題字,說是兩人合作,令我又感激又慚愧。
從來也沒想過獨創一格,能模仿到丁先生一點一滴,已經滿足,做他的徒子徒孫,好過自稱甚麼大師,當然,我畫出來的東西,有丁先生的影子。
這次到歐洲,從法國乘火車往倫敦時,我提着的行李,也畫上了鸚鵡和貓,在巴黎車站,有個女的忽然衝前與我擁抱,我愕然時聽到她大叫:「Mr.WalasseTing!」
原來她誤認為丁雄泉先生,我的臉脹得通紅,連忙解釋。雖然對丁先生不起,但這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成就,永遠感激他老人家對我的教導和愛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