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佢哋唔係要求額外權利,只係想要番基本人權,唔可以因為係性工作者而被剝削!」關注性工作者組織青鳥一項調查揭露警方「七宗罪」,包括粗暴對待性工作者;言語侮辱,更甚的是推撞及掌摑。調查亦顯示,性工作者被捕時,警方從無告訴她們有保持緘默及不簽署口供的權利。 記者:黃可欣
上月警方將大批疑賣淫女子困於警署外大鐵籠,不人道做法惹各界猛烈抨擊,青鳥於本年三月至六月向七十三位性工作者進行問卷調查,發現六十位曾與警方接觸的受訪者中,六成二在過去一年曾受警方不合理對待,包括在沒有解釋的情況下截查證件、搜查住處及拘捕。
而在十位曾被捕或帶署的性工作者中,所有人都表示警方並無知會她們有保持緘默及不簽署口供的權利,僅一人獲告知有權致電親友及律師。
疑不合作被警針對
曾當過性工作者的阿兒昨日出席記者會時表示,一次她在深水埗街上被警方拘捕,「佢哋好粗魯咁將我推埋牆,又恐嚇個客要佢講係我引誘佢,如果唔係就打電話畀佢老婆。」如此警方就可控告她「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的罪名。
現職性工作者的何小姐則稱,她曾因不肯簽署口供,被警員掌摑,她終在恐懼之下屈服,但可能亦因「不合作」而惹上麻煩,曾在二十天內被拘捕三次,十多年來已留有十多次案底。因被警員針對,她曾想尋死。
青鳥權益教育主任嚴潔心昨指出,性工作者和任何人一樣應享有基本人權,鐵籠事件惹人反感,但即使是一般羈留室情況亦不理想,「如果多人就迫到坐都坐唔到,個個食喺度、如廁喺度、瞓喺度,被都冇得蓋。」
警察發言人回應表示,警方重視警員行為操守,會確保被捕人士了解他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