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八年三月十五日,張愛玲在台灣《中國時報》發表了〈對現代中文的一點小意見〉,文長五千餘字。這時她已在洛杉磯隱居五年多,雖無固定收入,單靠版稅稿費過活,但因不用再上班,心情看來算得上是愉快的,否則語氣不會如此輕鬆幽默。且抄她幾句話:「現在通稱額為『前額』,彷彿還有個『後額』,不知道長在哪裏。英文『額』字forehead拆字為fore-head……,想必有人誤譯為『前額』,從此沿用,甚至有作家稱胸為『前胸』。」其實,按詞典的解釋,額就是「眉上髮下部分,俗稱腦門子。」
張愛玲也不贊成把「你」說成「妳」,因為排字房的工友,多屬男性,有時想女人想瘋了,把眼前的「你」往往變性為「妳」。她倒沒信口開河,因為作品出全集時,有兩本自己校閱了一遍,把「妳」字──還原為「你」。結果呢,夏志清教授有一次信上告訴她說,你還是「妳」。她只好嘆氣說:「依然故妳」。
據戴文采當年「卧底」所得,說她午後就打開電視,一直到凌晨時分才關掉,看來她的估計沒錯。身為女人,她認為男女同工同酬,天經地義,但有些地方是應該男女有別的。女人當警察?看你身裁如何吧。她有一次深夜在電視看到一個虎背熊腰,身長六尺開外,體重三百磅的女警,對節目主持人說有一次酒吧「打群架,她趕到現場,大家一看都嗤笑,還有人尊聲『警長』,跟她耍嘴皮子。被這胖子婆娘一屁股坐在他們身上,坐鎮兩方鬥士,差點都成了死士。」她認為女人家如果有這種本錢,就可以當警察。
張愛玲幽居多年,息交絕遊,但從她這篇文章看,她跟外邊的大千世界並不隔膜,對周圍的事情一樣好奇。除了熱中看電視外,她還看兩三份報紙。她是個從小就跟筆墨結下不解緣的人,雖離塵俗,卻不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