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常提出訴訟的中年女商人馬桂珍,本周一遭律政司司長引用《高等法院條例》中「無理纏擾訴訟人」條文入稟申請,要求法庭頒令,日後提出訴訟時,須獲原訟法庭許可才能展開訴訟。律政司司長昨進一步獲高院頒令,延續臨時禁制令,在上述申請聆訊完結前,禁制馬再提出新訴訟。
代表律政司司長的資深大律師黃旭倫指出,綜觀馬桂珍過去四年的訴訟歷史,單是過去三個月所提出的訴訟及控告的人物,實有急切需要延續臨時禁制令,限制馬展開新的訴訟。
答辯人馬桂珍表示不滿,指摘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及大狀,公然踐踏及剝奪她提出訴訟的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實是羞恥,又謂梁愛詩瘋狂,聲言要狀告人大,告到中央。
資料顯示,馬桂珍自○○年二月至今年六月為止,共提出三十宗訴訟,單是今年四月至六月便有九宗,所告對象包括前特首董建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高院法官、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司法機構職員、立法會議員、大學法律系學者、港區人大代表、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等。
案件編號:HCMP147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