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配 - 李碧華

不 配 - 李碧華

有些人相由心生,賊眉賊眼惡形惡狀;但有些看來老實,奉公守法。行走江湖當然見盡人生百態,信手拈來一樁:——
近日有個新Project,主創班底是我們香港人,中方派了製作顧問把關,「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先生。雖無實戰經驗,理應謹慎公正。

誰知當中有項帳目,怎麼算都不清楚。及後,說有兩位進組不久不知底蘊的年輕人,不能用——因為黑了錢。大陸劇組辭退了人,若不追究,不了了之。可是幫我辦過事的女生不似這種人,決定給她一次辯白機會,我道:「出來做事,『誠信』最重要,只消有過偷竊、抄襲、帳目不清楚的前科,人家如何用你?」——因一念之仁,才驚悉兩人根本揹了黑鍋,而貪污一筆錢的,是那「×老師」。
大陸習慣把輩份稍高在本行有點成績者通稱「老師」,不敢苟同,我認為值得尊敬、學習、悅服的人才配。後來,我對這個人只淡淡稱「×先生」,沒資格當「老師」。後來組裏捅出來,他不好意思坐下去。挾帶私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