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安全信箱<br>運載石油氣瓶貨車 須符嚴格規定

機電安全信箱
運載石油氣瓶貨車 須符嚴格規定

機電工程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五刊出,為大眾提供有關電氣、氣體、升降機等機電安全訊息,從而提高市民對機電安全意識,如對機電安全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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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先生發現一部運載石油氣瓶的車輛停泊在他居住大廈附近的露天停車場。由於該車輛載有危險物品,伍先生恐怕會發生危險,故向機電工程署查詢:
1.載有石油氣瓶的車輛可停泊在哪裏?
2.石油氣瓶車在道路上行駛時,有甚麼安全規定?

機電工程署回覆如下:
1.運載石油氣瓶的車輛由機電工程署監管。一般貨車必須經過特定改裝,才可符合石油氣瓶車的安全要求。石油氣瓶車須獲註冊氣體供應公司授權,之後石油氣瓶車須向機電工程署申領許可證,機電工程署會為符合安全規格石油氣瓶車發出許可證。已獲機電工程署發出許可證的車輛,才可運載石油氣瓶。
載有石油氣瓶的車輛,不得駛入有蓋停車場或建築物內,並應停泊在指定停泊地點,即使在其運作的區域內沒有指定停泊地點,石油氣瓶車亦不可停泊在人口稠密及交通擠塞的地方,並必須距離民居最少15米。
2.根據《氣體安全條例》內有關氣體車輛許可證的發牌條件,石油氣瓶車在道路上運送石油氣瓶時,不可同時運送任何其他類別的危險品(例如火水、電油等)。車上必須僱用不少於兩名能勝任的工作人員。運送期間,員工不准吸煙。
在停泊方面,石油氣瓶車不可停泊在戶外的道路上超過一小時(車輛發生故障時除外),停泊期間必須由能勝任的工作人員看守,以策安全。

若對氣體裝置、氣體用具或運載石油氣瓶車輛的安全有任何疑問,請致電政府熱線1823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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