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偷拖架加刑五成

司機偷拖架加刑五成

【本報訊】貨櫃車司機於短短四個月內,在元朗及屯門一帶的貨櫃場,偷取拖架及貨櫃逾十次,並即時駕其拖頭將贓物運返內地,涉款九十萬元。該名司機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十一項偷竊罪,法官接納控方申請加刑五成,判監四年。
根據案情,四十九歲被告張錦超,今年四月二十五日落網,當日警方在屯門進行反偷拖架行動,當時張與二十一歲的無業男子文旭生,分別駕駛拖頭及私家車進入青山道小秀村,稍後張用拖頭偷走一個拖架連貨櫃,並駛往落馬洲方向,警方遂將二人截停及拘捕。
案件編號:DCCC6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