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財匯局無檢控權

議員質疑財匯局無檢控權

【本報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林啟忠表示,政府就加強監管會計界建議成立的財務滙報局,雖只規定首3年經費由政府、證監會、港交所(388)及會計師公會平均分擔,但四方已共識第4年後繼續平分,具體金額則在第3年檢討後才釐定。

經費續由四方分擔

立法會昨討論成立財務滙報局的條例草案。政府建議滙報局首3年每年開支預算1000萬元,即每方負擔250萬元。林啟忠稱,會視乎滙報局運作後3年的財政情況,決定是否調整四方的經費承擔額,他不擔心四方不再出資,因為成立滙報局對各方均有好處,有助提升市場質素。
不過,議員湯家驊質疑,滙報局只有調查違規會計師的權力,並無檢控權,擔心會引致調查與檢控部門工作不脗合,浪費調查資源及時間,「檢控經驗對調查十分重要,沒有檢控經驗,可能不知道哪些證據才可入罪」。他認為折衷辦法是在調查早期,須要求檢控部門參與;另關注滙報局架構不設上訴機制。
林啟忠回應稱,分開調查與檢控功能可避免架構重叠,而滙報局在調查後會根據情況,將個案轉交會計師公會、證監會、商業罪案調查科或海外監管機構,由他們決定是否檢控,他認為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