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對於昨日金鐘正義道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裏,發生的一宗造成一名女工死亡交通意外,解放軍駐港部隊昨晚發表聲明稱,意外沒有涉及駐軍人員或車輛,駐軍對警方調查處理將給予配合。
應盡快報案
至於事件中,肇事司機沒有即時報警而自行將傷者送院,警方發言人表示,根據本港交通條例,無論意外是否發生在解放軍軍營內,當發生意外造成人命傷亡,司機應盡快報案,否則即屬犯法,最高可處罰款一萬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法律界人士指出,交通意外發生在駐港部隊軍營裏,亦受本港法律規管。梁永鏗律師表示,意外發生後,司機沒有即時報警而自行將傷者送院救治,司機的出發點是盡快搶救傷者,他認為司機將傷者送院後才報案,不須負上刑事責任。不過,他補充,在該宗案件中,司機雖沒有刑事責任,但可能被控疏忽駕駛,死者家屬亦可循民事訴訟索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