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意協辦二○○八年北京奧運馬術比賽一事,終於塵埃落定,國際奧委會在新加坡舉行的會議上正式宣布,北京奧運的馬術比賽會交由香港協辦。表面上,香港市民非常歡迎國際奧委會的決定,而香港精英運動員的微弱反對聲音,被歡呼聲完全蓋過。
呂漢光 香港嶺南大學市場及國際企業學系副教授
筆者分別在去年九月及今年四月,在本報撰文反對香港協辦北京奧運任何賽事,可惜事與願違,香港徹底破壞北京奧運的完整性,在香港舉行的馬術比賽,將會成為北京奧運會的一大污點。
筆者無法相信,北京奧組委花年多時間仍不能解決馬匹檢疫問題。最奇妙的是,國際馬術聯會一直大力反對馬術比賽移師香港進行,更認為本港八月天氣潮濕、酷熱,不宜馬術比賽。由於國際奧委會早有意淘汰不大受歡迎的馬術比賽,香港奧委會表明投支持票,讓二○一二年倫敦奧運繼續保留馬術項目,作為交換條件,迫使國際馬術聯會讓步。國際馬術聯會突然變臉,有「枱底」交易之嫌。
傳媒不斷強調,奧運會的馬術賽事在其他城市進行,有先例可援;很可惜,大部份傳媒都沒有全面報道當年賽後的負面輿論。無可否認,一九五六年由澳洲墨爾本舉辦的奧運會,因檢疫問題,馬術比賽確實改在瑞典斯德哥爾摩舉行。
按照當時澳洲的法律,牲口入境後,必須經過六個月的隔離檢疫,澳洲政府不願意為奧運會修改法例或行使豁免權,最終無法與國際奧委會達成協議,結果馬術比賽改在斯德哥爾摩提前舉行,該屆奧運會,因為破壞奧運會的完整性,事後受到國際輿論猛烈抨擊。筆者認為,澳洲墨爾本的奧運會,不是先例可援,而是前車可鑑!
香港藉協辦北京奧運馬術比賽,晉身「奧運城市」之列,政府要與國際奧委會簽署一本厚厚的「奧運城市契約」,當中牽涉無數的規限,其複雜程度可想而知。筆者真的想知道,特區政府可有詳細研究所有規則?有報章引述知情的港府高官說,協辦一個奧運項目,可謂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當中所牽涉的每一個小環節,都足以牽動所有政府部門。
如此重大的決定,是誰授權香港奧委會代表香港申請協辦北京奧運?也許筆者愚昧,從未聽聞特區的行政會議曾經討論香港應否協辦北京奧運。假設行政會議曾經表決支持申請協辦北京奧運,亦應公開授權香港奧委會或委派特區高官為代表,與北京奧組委及國際奧委會商議。作為監察政府運作的立法會,在整個過程扮演甚麼角色?為甚麼香港奧委會如此神通廣大,能輕易繞過行政會議及立法會?
說也奇怪,日前,香港歷史博物館舉行公眾諮詢會,讓市民就孫中山博物館的命名、展覽內容、設施和服務等發表意見。為甚麼申請協辦奧運,卻沒有公眾諮詢會?也許在政府眼中,協辦奧運只是「小事」一樁。
政府建議把衝紅燈的違例扣分,由現時的三分增至五分,或建議取消遺產稅,在立法會亦要多番折騰;前者剛獲通過,後者要押後辯論。與協辦北京奧運相比,這些建議好比「雞毛蒜皮」,為甚麼立法會只懂「小事化大」,而「大事化無」?
香港為了要協辦北京奧運,多幅土地要更改用途,香港體育學院被香港奧委會弄得「體無完膚」,香港精英運動員變成無家可歸。為民請命的立法會議員,請挺身而出,為香港僅有的精英運動員爭取合理權益!
香港由建議到成功爭取協辦北京奧運的馬術比賽,整個過程完全背離政府一貫的辦事方式,立法會議員有責任要求政府向全港市民交代。無論如何,北京奧組委已違背在申辦奧運時,對國際奧委會的承諾,誰會真心相信,泱泱大國不能克服小小的馬匹檢疫問題,歷史亦將會記載香港協辦馬術比賽的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