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華
批評特區政府政治上失誤,練乙錚在《浮桴記》指出:根源來自外因的中央的極左路線,不走《基本法》的「全民政治」金光大道,卻念念不忘搞階級鬥爭的統戰。
我記得,在上世紀七十、八十年代交替之際,收回香港的中英談判,已擺到議事日程上。據聞,當時的新華社,透過傳統左派團體,做了一個內部會員的民意調查,百分之七十以上對回歸有抗拒情緒,上報了中央。
就在這時候,鄧小平與廖承志,透過內銷轉外銷,多次傳出這樣的說話:回歸一切不變,只換一面旗和一個總督,以穩定人心。當時沒有提到駐軍,大抵因此使其後耿飆與黃華有出軌的言論,被鄧小平公開點名直斥「胡說八道」。
八七年四月十六日,鄧小平會見全體草委。我在場目擊耳聞他說:假如五十年不變不夠,可以再加多五十年。當時聽了,愕然凜然!這麼重大的事情,怎麼可以這樣信口開河去說改變呢?怎樣才算是夠與不夠?甚麼是標準?假如被認為夠的話,五十年是否屆時也可以減少一半,改為二十五年?鄧的這一句話,在當時事後所發的官方新聞稿中,是刪掉了的,大抵認為不妥。不管有沒有刪掉,的確這樣說過,這反映出在一言九鼎的最高領導人的心目中,所謂「法」到底是怎麼回事,遑論其他人了。
回歸八年,已「人大釋法」三次。不用怎樣懂得法律,只要不是文盲,讀一讀《基本法》白紙黑字的條文,便知道這三次「釋法」,是「夾硬」、「打橫」而來,實質上是踐踏了《基本法》,修改了《基本法》。
練認為,《基本法》上規定的,是一條「全民政治」的金光大道,而不應去搞統戰和階級鬥爭,排斥「第二種忠誠」。難怪他被批評「書生氣」了。
從《基本法》條文的文字來看,的確亮出一些金光。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也亮出金光嗎?練的確是「書生氣」。中共所指的「書生氣」,就是不懂政治、階級鬥爭、謀略權術。最近,中央黨校一位教授,來港講學,解釋「政治」的定義,坦率地承認,馬恩列斯毛的所謂「政治」,就是階級鬥爭。我卻以為,練的「書生氣」,最主要的是不了解中共黨史,缺乏近代中國史觀。
看來,還陸續會有「人大釋法」的。今天,特區較堅固的支柱,是獨立的司法制度。一、法官是終身制,其中不少是外籍,頂得住政治壓力,其他的和大部份法律界人士,都受到過嚴格訓練,有較高法治精神,基本上實行「普通法」。二、外商不是因民主、自由、人權,而是正當的商業利益,極為關注司法和法治的實施,影響到投資。三、透明度極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走上了金光大道,《基本法》才有它的真正金光大道。
(未完,待續)
──讀練乙錚《浮桴記》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