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軍澳健明邨明星樓一單位昨午險釀家庭慘劇。男女戶主疑因金錢及分居問題發生激烈爭執,二十歲長子聞言情緒波動大叫:「你哋話要走,不如我走啦!」繼而爬上窗台企圖跳樓。父母見狀馬上撲前拉下兒子,雙方糾纏不下,混亂中,父子同受輕傷需送院治療。 記者:徐雲庭
現場為健明邨明星樓一單位,住有姓凌(五十歲)男戶主、姓譚(四十八歲)女戶主及一對兒子,一家靠領取綜援生活。
據女戶主表示,她十年前從韶關來港,丈夫及兩名兒子先後來港團聚,長女仍在內地。她不滿任職建築散工丈夫嗜賭如命,雙方近年經常為金錢問題爭執感情日淡,終於本月初申請分居,準備離婚,但丈夫卻一直拒絕搬離寓所。彼此爭拗,令就讀中五長子大受困擾,學業成績受影響。
昨上午十一時許,夫婦再為金錢及分居問題激烈爭執,其間兩名兒子在場,二十歲長子見父母爭拗不停,突然情緒激動大叫:「你哋話要走,不如我走啦!」繼而爬上窗台企圖跳樓。
父母撲前拉回
父母見狀即時撲前拉着兒子,雙方糾纏混亂中,父親頭部撞傷,兒子眼部受輕傷。警員接訊趕至調查,在女戶主及幼子陪同下,將兩父子送院治療。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表示,夫婦為婚姻問題爭拗時,往往忽略在場子女的情緒反應,容易挑動子女情緒作出不理性行為,因此夫婦不應在子女面前激烈地處理感情問題。
此外,有子女會以企圖自殺作為手段,轉移父母離異的決定,若未能好好處理,容易弄假成真變慘劇。
應與子女傾談
他提議夫婦在處理離婚問題時,應多與子女傾談,令他們明白「父母婚姻破裂不等於家庭破裂」,子女在父母分開後仍可分別擁有父及母,以增加子女的安全感。
統計數字顯示,本港的離婚數字不斷上升,近年每一百對夫婦中,就有四十對夫婦離婚。有專家指出,其實離婚不僅對當事人造成痛苦,且對子女的打擊更大。香港法院過往把子女獨有的管養權判給父母其中一方,而獨有的管養權所隱含的一切權力亦歸於該方,子女對無管養權的父或母聯繫會逐漸減弱,最後會形成三輸局面,故法改會建議共同父母責任模式,較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