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搜證方式捱批

「釣魚」搜證方式捱批

廉政公署人員拘捕疑犯後在會面過程出現問題,所記錄的供詞不被法庭接納作證供,身為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廉署人員須增加有關工作指引,對受查人保持敏感度。

對受查人應保持敏感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昨表示,今次事件未必可以「怪」廉署,可謂「經一事,長一智」,他們應對受查人保持敏感度,發現對方有不明白的地方,必須辨清他是真「唔明」,還是想拖延時間,盡量令受查人弄清楚不明白之處,他認為廉署人員須增加有關工作指引,調查時要格外小心。
律師林炳昌(圖)則指出,被告的招認供詞屬相當重要的證據,其實廉署人員與被告的言語溝通出現問題,可找來傳譯人員協助,但廉署有時為取得認罪口供,做法「過火」,為免有第三者在場,阻礙他們向被告迫供,廉署人員如明知大家溝通出現問題,仍繼續錄取口供,實須檢討現行的做法。
林炳昌又批評,廉署會以「釣魚」的方式搜證,在未有確實掌握證據的情況下,將可疑人物拘捕後才從中找尋罪證,認為廉署應改善調查手法。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