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設計通識科試題

如何設計通識科試題

設計中的新高中通識科試題,包括兩個部份:一是要引用資料回答的「資料回應題」,另一類是較開放的「論述題」。從初步的設計看到,這些題目要求的答案,一般能從時事報道和評論中獲得,學生只要能掌握基本的時事常識或社會習見,再加上一定的書寫和表達能力,便可回答試題。

許寶強 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副教授

換句話說,通識科公開試主要能測試的,是學生對課程內容中知識方面(包括時事)的掌握,以及簡單的分析和書寫溝通能力。然而,就通識科的其他教學目標,包括與通識科相關的價值觀(如「在多元社會中欣賞和尊重不同文化和觀點」)和共通能力(如批判思考和創造力),公開試似乎並沒有怎樣觸及。
以批判思考為例,「資料回應題」一般假設了試題內的是「客觀的資料」,要求學生引用這些「資料」回答問題,而不太鼓勵學生批判地閱讀這些「資料」,包括判斷「資料」的可信性、分析「資料」的內容和表達方式所隱藏的假設和價值觀等。
這種公開考試的設計,恐怕只會鼓勵通識科的教師與學生集中精力於知識內容和書寫表達能力方面,不僅與學生為本的探究式學習相關性不高,也不能完全達致通識科定下的價值、共通能力和知識三方面的教學目標。
新高中通識科的評核,如果無法擺脫公開考試,那就必須改變公開試的設計,以促進教育目標。問題是怎樣設計試題和訂定評分標準,才能真正評核學生在這些方面的學習成果,才能有效指引學生和教師花時間和精力,去培育這些知識、能力和價值。

佔總分70%的公開試,明顯會在極大程度上左右通識科教與學的方法和過程。教師和學生將會千方百計、花大量時間去查找公開試試題設計的方式和評分準則。如果教育當局無法為教師和學生提供清楚和具體的準則,迷惘的教師和學生便只能求助於「考試天書」和「補習天王」。結果是後者支配了通識科的教與學方法和過程,而非教育當局。
倘若當局相信自己才最了解通識科的教與學目標,應以甚麼準則來評核學生以促進目標,那麼就應盡量具體和詳盡地公布試題設計方式和評分準則,讓學生和教師預先知道公開試會以甚麼方式進行,和考核的知識內容、技能和價值。
當然,更重要的,是考核的內容必須就是通識科預期的學習成果,這樣才能正面促進與通識科目標一致的教與學。
通識科強調的探究式學習的預期學習成果,一般包括:學生樂意並主動學習、學生能清楚提出他們感興趣的問題、設定合適的研究方法以尋找、批判地整理和多角度分析相關資料、願意及有能力分析自己和他人的觀點/答案所建基的假設和價值觀、對新事物持開放態度、欣賞和尊重不同的文化和觀點等。要有效評估學生是否已達成這些學習成果,公開試的設計應在知識內容以外,加重能有效評核學生相關價值和共通能力的面向,以改變學生的學習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