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婦持雙程證來港尋夫,因懷疑丈夫有婚外情,兼遭拒為她申請單程證,用鐵鏈鎖閘及在大門淋汽油,手持打火機揚言放火,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文偉新判刑時指,女被告與丈夫關係不好,因夫婦同患抑鬱症及兩地文化差異有關,加上互不信任,才幹出愚蠢事,被告行為對丈夫及鄰居的生命均構成危險,判監二十二個月。
被告王景云,三十五歲,律師求情表示,報告指被告毋須接受精神治療,但需要婚姻輔導。其夫患有抑鬱症情緒不穩,被告不懂如何與夫相處,加上分隔兩地,她致電要求丈夫簽署申請單程證遭拒,一時憤怒才犯事,只望與夫團聚。
威脅丈夫簽文件
案發本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告致電威脅五十六歲丈夫要求簽妥文件,否則用車撞死女兒,翌晨她帶同六歲女兒來港往丈夫住所外吵鬧,並用鐵鏈鎖閘,用類似汽油的液體淋大門,揚言放火。
案件編號:DCCC56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