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當選行政長官,聲稱施政會「面向市民」及致力提高管治能力和質素,將偏重民生的議題留給其他司長或局長。這似乎完全符合他競選時的口號:「強政以民意為本,勵治以利民為先」。
湯家驊 立法會議員、資深大律師及「《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
明顯地,曾先生在「追隨民意」與「提高管治質素」之間畫上等號,這可以從他於競選時手執的高民意支持度,及在上任後第一時間到立法會展示民調結果,來支持他的管治理念的做法可見一斑。但追隨民意是否就代表管治質素可得到提升?民意是甚麼?民調又是否等同民意?我們對新的特首的期望,又是否止於希望政府多做些民調?這樣香港的一切問題就可迎刃而解?我真的希望答案就是這麼簡單。
首先,我們必須明白,民調只是代表受訪者在接受訪問那一刻的感覺或喜好。在曾先生競選期間,香港各大專院校曾經做過的民調顯示,他與劉德華的支持度同樣高企。更甚者,劉德華的支持度竟然高於政壇名人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那麼是否代表劉德華必定會是一位好的特首?他日假若劉德華不再唱歌及不拍電影,轉而跑去當特首,他的民意支持度又是否仍會那麼高?
特區政治架構屬於精英代議政制模式,意思是說人民以投票方式選出一位社會精英,代表人民行使各種政府權力。現時的特首選舉暫時說不上是民主政制,但是《基本法》卻說明,特區政治制度的最終目標,是以普選的方式選出特首,而特首的管治亦必須依靠一個同樣以普選產生的立法會的支持和制衡。因此整體來說,在「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下,特區政治架構是屬於精英代議政制模式。
在這種政治模式下,民意並非只狹義地代表某一時段市民對某一個人的看法;因為在代議政制下,人民的代表必須在一個特定的時空中,行使人民賦予他的權力。假若民意明天改變了,再不喜愛已當上了特首的劉德華,轉而支持Twins,但那一刻劉德華卻仍然是在任特首,那怎麼辦?因此在這個制度下,民意的意思,並非單指某時某地的民調結果這麼簡單。
民意,代表人民在經過詳細思考及衡量,對各特首候選人的才能和政治理念有所理解後,作出的一個整體決定。要容許市民有效作出這個決定,我們必須有一個真正的選舉。透過不同候選人對其政綱的表述,市民或其他候選人可就政綱及候選人本身作出質詢及互相辯論,使所有人均可以從整個選舉過程中,對各候選人的政治理念有清楚的了解和分析,透過投票正式授權當選者代表他們行使政治權力。這整個過程才可以說是民意和民主的體現。
一位領導人贏取了以上所說的民意授權後,在履行其政綱所寫的承諾時,亦必須不時跟從市民在不同時段所表達之意願,為這些承諾作出修正及調校。這樣的施政,才可以說是「以民意為本、以利民為先」。
曾蔭權先生要搞好管治質素及將特區政制送往普選之路,必須明白我以上所說民調與民意之分別。他必須明白民主的真諦,不只是尊重民意之表揚,而是在乎市民的實質參與。因此,在改動管治架構上,若只是拓闊了公眾諮詢空間,使民意可以更有效地直達政府領導層,不能說這便達致了民主的目標。特別是由於曾先生本身並非由普選產生,他其實並沒有在選舉中獲得真正的民意授權;在這情況下,市民對政府制訂政策的參與就更形重要。
假若曾先生明白以上所說的基本民主政治原則,那麼他也應該明白他應該做甚麼才可真正將政府管治質素民主化;同時他亦可以理順廣大渴求民主的市民對他的基本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