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年前曾被醫務委員會拒絕復牌的西醫吳雅和(圖),涉在元朗診療所內藏有近千粒俗稱「大力丸」的興奮劑藥物,遭衞生署巡查時揭發檢控,吳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危險藥物罪,獲輕判罰款八千元。
七十歲的被告吳雅和,報稱醫生,控罪指他於本年一月二十五日在元朗炮仗坊珍寶樓的元朗農作互助會診療所內,並非根據及按照《危險藥物條例》所載條文管有危險藥物,即四瓶載有共九百五十五粒(二甲基苯乙基)膠囊藥丸。
案情指,被告為該診療所負責人,兩名衞生署督察聯同一名醫生於案發日早上往上址巡查,發現上述四瓶藥物未有按照規定作出紀錄登記,違反《危險藥物條例》。
案件編號:TMCC201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