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康被指公費澳洲探親 私隱為由拒答<br>署理私隱專員半年出差七次

林永康被指公費澳洲探親 私隱為由拒答
署理私隱專員半年出差七次

【本報訊】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林永康承認,自今年一月出任署理私隱專員以來七度外出公幹。有投訴指林永康赴澳洲公幹時「順道」探望妻兒及住在自己家,但政府批撥的酒店費用,他照樣袋袋平安。林昨以「個人私隱」為由,拒絕交代赴澳洲的住處及有否濫用公帑。有立法會議員炮轟「私隱專員濫用私隱」,並批評政府撥款制度存有漏洞。 記者:雷子樂、陸羽平、譚暉

林永康昨接受本報訪問時承認,今年二月至六月期間曾七度赴韓國、葡萄牙、瑞士、澳洲及新西蘭等地公幹(見表)。本報接獲投訴稱,林永康赴澳洲出席的會議,與私隱專員公署職能無關,他只為了探望住在當地的妻兒,而他在開會期間住在自己的家,卻仍申領酒店費用,乘商務客位來回,「每次回家用上六萬元公費,好不逍遙。」

大耍太極拒交代詳情

林永康以「個人資料要好小心處理」為由,拒絕交代有否「淨袋」酒店費,「總之政府嘅定額津貼畀咗你,冇限制你做乜,唔係睇你嘅私生活」。他堅稱已按政府規矩使用公帑,「一筆過攞咗錢後,就算瞓街都得,呢啲係個人喜好,豐儉由人,總之就當之無愧」。記者追問他在澳洲有沒有親人,他大耍太極,只表示他「住過加拿大、澳洲,有個仔喺香港做嘢。」
立法會議員張文光批評,林永康有否申領酒店支出涉及公帑,與個人私隱無關,「如果拎公帑冇住酒店,真係問心有愧」。他批評林永康「濫用私隱」,「私隱專員濫用私隱,都好諷刺!」議員李卓人認為,若林永康住家中卻申領酒店費,就是浪費公帑,民政事務局應予「問責」。

赴澳洲開會性質不明

根據林永康向本報提供的資料顯示,本年四月二十八日及六月二十八日,他曾赴澳洲參加一個「審核委員會會議」,但沒交代逗留期間。公署發言人補充,這是澳洲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審核會議,但沒解釋與本港公署關係。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質疑「全世界有咁多關於私隱嘅會,要開就永遠都開唔完。」
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表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海外公幹,要通知政府,局方會一筆過批撥出差費用。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補充,職員申領出差費毋須實報實銷,有餘款也不用退還。

議員轟撥款制存漏洞

現時法定機構及公營機構首長,可以一筆過形式領取出差費,但公務員出差,機票、酒店等大額費用則需要實報實銷。張文光批評政府對法定機構的撥款制度存在漏洞。
公務員出身的林永康,九六年加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出任助理個人資料私隱專員一職。林永康曾在政府資訊科技服務署工作超過十八年。
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鄧爾邦今年一月中離任,「過檔」平等機會委員會任主席,之後林永康一直署任私隱專員,政府新委任的私隱專員吳斌將於八月一日正式就任,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