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護士錯貼標籤 醫委會跟進投訴<br>藥樽寫錯病人名引配錯藥疑雲

疑護士錯貼標籤 醫委會跟進投訴
藥樽寫錯病人名引配錯藥疑雲

一男童因咳嗽及發燒,由母親帶往屯門一醫務所診治,獲處方的三樽藥水,其中一樽標籤寫錯另一病人名字,但配藥護士和男童母親均未即時發現,次日才被男童老師揭發,引起配錯藥疑雲,男童母親向《蘋果》投訴,應診醫生力言沒有配錯藥,只是配藥護士錯貼標籤。此事再令配藥護士有否專業培訓受關注,男童母親已向香港醫務委員會投訴。

擔心兒子服錯藥的陳太說,本月四日其三歲兒子「軒軒」因發燒及咳嗽,到屯門屯隆街錦華商場一醫務所求診,應診的是陳姓女西醫,並處方三樽藥水。次日「軒軒」回幼稚園上課,老師發現他其中一藥水樽身標籤,是另一病人「馮×昹」名字,遂通知她處理。

「驚食錯另一病人嘅藥」

「我一聽到就好擔心,驚嗰仔食錯另一個病人嘅藥,而對方又有可能食錯我個仔嘅藥。」陳太說,她立即致電醫務所查詢,職員查核後承認「馮×昹」是該醫務所病人,與「軒軒」同日應診,兩人藥物並沒掉錯,只是配藥護士錯寫另一病人名字,着她放心。
陳太說,她質疑醫務所沒有核對藥物及病人名字,就將藥物交給病人,對病人缺乏保障,她遂向醫委會投訴。
陳姓女西醫回應本報查詢時承認,「馮×昹」是醫務所病人,是陳太兒子當日應診前一個病人。事件相信是職員寫多一個「馮×昹」的標籤,再貼在下一個病人藥樽上。她強調,所處方予陳太兒子的止咳藥物沒有出錯,以及沒與馮姓病人的藥物掉亂。
藥學會會長鄺耀深表示,根據藥水樽上標示,除寫錯病人名字外,樽上有兩個藥物標籤,包括Bricanyl及Dextrolax,前者為舒張氣管用;後者為傷風收鼻水。他指出,一樽藥水不應有兩個藥物標籤,而兩種不同藥物也不應「溝埋一齊」,因為兩種藥物混合後會否產生副作用。不過,藥水瓶標籤上的藥物究竟與樽內藥水是否相符,則有待有關部門化驗。

標籤須載明準確資料

香港醫務委員會秘書處函覆稱,該會出版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小冊子,列出註冊西醫須遵守的專業守則,其中包括守則第三部份第十段列明有關「藥物的處方及標籤」所注意事項,即由醫生直接或間接處方給病人的藥物,均須適當地加上獨立標籤,載明資料包括準確的病人姓名、藥物牌子名稱或學名、處方日期及劑量等。
每宗投訴,該會將根據《醫生註冊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及規定的程序,作出適當處理。 (○七○八○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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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太兒子獲處方的藥水,樽上有兩個藥物標籤(紅圈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