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游泳教練涉嫌趁習泳時,先後非禮兩名九歲女生,被控三項非禮罪名,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案中一名女生供稱,教練趁她練習背泳時,伸手進入她的泳衣內,並接觸其下體近五秒,事發一周後,教練又重施故技。
二十六歲被告陳允基,他被控於去年九月三十日及十月七日,先後在荔枝角泳池非禮兩名九歲女童。
現年十歲的女事主昨日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女事主在錄影會面中向警方透露,她在九龍區一間小學念四年級,校方去年首次為學生舉辦游泳課,並租用荔枝角公眾泳池習泳,首堂游泳課於九月開始。
手指伸進泳衣觸下體
女事主表示,九月三十日上第三課時,她與同學在泳池習泳片刻後被告宣布自由活動,但其後被告行近,指她需要練習背泳,她遂仰卧池面。女事主續指,被告伸出一隻手在水底托住她,此時,她發現被告將手伸進其泳衣,約四隻手指接觸她的下體近五秒,令她感到不舒服,遂立即離開泳池。
女事主另指,一周後再上游泳課時,被告再將手指伸進其泳衣內非禮其下體。警方去年十月十九日於泳池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86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