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毆妻藏槍械

男子被控毆妻藏槍械

【本報訊】一名五旬漢涉嫌毆妻後,被舉報在上水寓所非法藏有槍械,他被控襲擊傷人、無牌管有一支步槍、七百發子彈、手銬及啹喀刀攻擊性武器四項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裁判官將案押後至八月十日,拒絕被告保釋申請。
被告陳炳超,五十二歲,報稱無業,首罪指他於本月十日在上水圍莆上村一單位,襲擊女子關明輝造成身體傷害。第二及第三項罪則指他於本月十一日,在上址無牌管有一支長約一○二厘米的步槍,十發雷明登散彈槍子彈、四十發○點三二毫米口徑子彈、四十發○點三八毫米口徑子彈和七十發○點三八毫米口徑的空彈殼。第四項罪則指他同日管有攻擊性武器,一副手銬、一把啹喀刀和一個黑色刀套,意圖作非法用途。
案件編號:FLCC163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