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車房工人疑暗戀相識的啤酒女郎,趁對方失戀,乘虛而入,深宵相約出外聊天,示愛遭拒後,將她兩度強姦,他辯稱女方自願,但不獲陪審團接納,判罪成入獄,他以原審法官犯錯為由上訴,昨在上訴庭獲判上訴得直。
二十九歲上訴人陳家偉被控於○三年八月十六日,在其沙田新翠邨寓所,兩度強姦同齡的女事主,去年底在高院被判兩項強姦罪成立,判監六年。
法官做法史無前例
代表上訴人的大律師喬尚文昨指出,原審法官阮雲道在引導陪審團時,將兩份文件交給陪審團考慮。
大律師稱,其中一份題為「forprosecution(支持控方)」,列出對控方有利的證供,題為「againstprosecution(反對控方)」的一份,則列出對辯方有利的證供。
大律師批評,原審法官的做法史無前例,其原意雖是協助陪審團裁決,卻令陪審團誤以為全部證供已列在文件上,結果只考慮文件上的證供,加上辯方案情沒充份列出,故定罪不穩妥,上訴庭三位法官聽罷陳詞,判上訴得直,亦沒頒令重審,判決理由押後宣布。
案件編號:CACC5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