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洪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香港人口老化以及長者貧窮化問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三十年後香港長者人口將增至全港人口的27%,即每四個港人中便有一個是六十五歲以上的長者。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研究估計,香港長者貧窮率高達三成,而統計處在二○○一年公布的數字亦顯示,接近四成六十歲或以上人士每月入息少於港幣二千元。長者申領綜援人數持續大幅增加,反映長者貧窮的現象嚴重,社會必須正視。
長者為今天香港的進步繁榮作出貢獻,理應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但許多長者晚年卻貧苦無依、三餐不繼,依靠微薄的生果金、或撿拾廢紙破罐變賣維生。社會可以為他們做些甚麼?應該為他們做些甚麼?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有所養」,是中國傳統價值信念,亦是現代世界各地文明社會對長者義無反顧的承擔。聯合國第二屆國際老齡大會,訂定《國際老齡行動計劃二○○二》,各國政府包括中國政府均同意推行。行動要求世界各國推動各種方案,確保長者退休後有基本生活保障,並有足夠的最低收入。
過去數十年,香港斷斷續續地討論退休保障,直至二○○○年底正式推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但早在九十年代初強積金計劃倡議階段,社會各界、立法局議員以至政府都曾指出此計劃不足之處:例如此計劃需要三、四十年才成熟,供款年期較短者及低收入人士絕不能靠強積金安享晚年,亦未能保障家庭主婦及失業人士等。
○四年二至四月,香港的勞動參與率為61.2%,即有四成十六歲及以上人口沒有參與勞動市場,不受強積金保障。另外,根據統計處最新數字,工作人口中有半數的收入少於九千五百元,以供款四十年計,強積金的入息替代率只有20%,強積金化為退休後的每月收入只有一千九百港元,比起現時長者的綜援標準金額二千四百元還少。
綜合來說,有四成成年人口不受強積金保障,另有三成成年人口之強積金所提供的水平低於綜援水平;強積金的保障實在非常不足。在強積金制度下,七成成年人口(約四百零三萬人)的退休生活,將低於基本生活水平。莫說回報長者對社會的貢獻,連免於貧窮的基本人權亦未能達到。
再者,現行強積金需長時間累積,不能即時解決及紓緩現時已退休及已屆退休年齡人士所面對的問題,大量長者仍需領取綜援以維生;而一些因綜援的負面標籤而拒絕領取的長者,生活更加困苦。若政府不改變短視作風,全面改革老年人保障制度,只會迫使愈來愈多長者依賴綜援,政府將不得不長期繼續運用稅收,填補強積金制度的漏洞,對整體社會必定構成更大壓力。
去年由全港近五十個來自長者、勞工、婦女、青年、基層、殘疾、宗教界及社福界等不同界別的民間團體,組成了「爭取全民退休保障聯席」,筆者是召集人。聯席經過差不多一年的討論,一致認為要修補及改革現時的退休保障制度,「全民退休保障制度」必須符合以下「五項原則」:
一、全民保障──所有長者均可享有的經濟保障,避免成為貧窮人士的標籤。
二、即時受惠──即時可以為長者提供經濟保障,不需等幾十年的成熟期。
三、足夠水平──經濟保障足夠維持長者基本生活需要。
四、持續運作──有關制度可持續運作,應付未來人口老化高峯期的需要。
五、全面配套──須有配套的醫療和住房保障及社會服務。
聯席期望只保留半數的強積金供款及計劃,而透過另外半數強積金的供款加上政府在長者綜援以及高齡津貼的款項,成立一個新的全民退休保障金。聯席邀請了港大精算系的學者為全民退休保障金的長遠運作進行精算,確保計劃長遠的持續性,令計劃在三十年後人口老化的高峯期,毋須提高供款率亦可繼續運作。聯席亦透過與不同團體及其他社會人士討論,以使有關計劃既符合長者需要,亦與社會的承擔能力相匹配。有關詳情,日內會公布及向立法會議員提出,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共同解決香港老人的貧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