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私人土地政府部門束手無策<br>元朗兩村逢大雨必水浸

屬私人土地政府部門束手無策
元朗兩村逢大雨必水浸

元朗大棠村橋興路及田寮村,每逢大雨後,村內部份地區嚴重水浸,村民指與毗鄰土地及房屋有關,但因屬私人地方,政府部門也束手無策,村民求助無門,向《蘋果》求助。

居於元朗大棠村橋興路村屋龍騰閣的梁小姐說,毗鄰一幅近三萬呎農地荒廢多時,雜草叢生,每逢大雨後嚴重積水,由於農地去水道淤塞,積水經圍牆流入屋苑,引致部份地下單位水浸,多年來多次向有關政府部門投訴,但一直沒改善。

農地荒廢 去水道淤塞

居於鄰近田寮村村民李先生稱,他所住村屋旁,去年興建一丁屋,此後每逢大雨後,其屋前小徑便水浸,積水由門口小徑湧入屋,造成水浸,他懷疑丁屋興建時,未妥善鋪好去水位所致,雨後積水更造成蚊患,多次向有關政府部門求助,至今無改善。
有關政府部門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渠務署函覆本報稱,就大棠村個案,農地屬私人土地,已荒廢,長滿雜草,加上地勢較村路為低,因此大雨後容易積水。

私人協商 以解決問題

由於屬私人土地,渠務署不能採取任何行動,已建議梁小姐聯絡村代表,透過與有關土地擁有人協商,解決問題。
元朗民政事務處則稱,農地持有人有責任清理地段範圍內的地方,為確保公眾健康,民政處遂安排承辦商清理淤塞的泥坑,以及修剪梁小姐住所屋苑圍牆附近的雜草,並安排食環署人員進行滅蚊工作。
至於田寮村個案,地政總署元朗地政處稱,引致水浸主因乃李先生住處位於低窪地方,他住處旁丁屋落成後,丁屋業主在自己地界上沿小徑旁建造一幅圍牆,令雨水沿小徑流向低地,因而可能加速水浸,但丁屋及圍牆沒有違反契約內相關的地契條款,因此元朗地政處未能採取行動。

私地渠道 部門難插手

渠務署函覆本報稱,該署調查後,一條位於村路側的鄉村渠道受阻塞,引致雨水不能排放到下游,造成低窪地方局部水浸。由於有關鄉村渠道位於私人土地內,清理渠道工作必須得到有關土地擁有人同意後,方可進行。因此該署正積極與元朗民政事務處協商,盡快展開清理渠道工作。
(○六二三○三八、○六一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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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棠村龍騰閣一列村屋,被毗鄰私人農地積水包圍,村民在雨後須清理積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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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雨水湧入屋,田寮村村民李老太用木板閘住大門,其背後為新建丁屋圍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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