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中《我這一代香港人》(牛津大學出版社),收了〈愛富族社交語言:英文關鍵詞〉一文,看過後,猜不到作者用意何在。拿香港的情形來說,稱得上「愛富族」(affluentclass)的,大概是面孔有資格出現在HongKongTatler的BeautifulPeople。這類上流人物的社交語言,當然是英文。如boutique、businessclass、caviar、champagne和chef這種詞兒,都是香港名門望族、富貴人家的口頭禪。他們不像你我這麼老土,把燒菜的師傅叫做cook。女士們去Ball,要艷壓群芳,選購衣服的地方是boutique。陳冠中選這些「愛富」慣用詞做例子,很有眼光。我不解的是,這些keyterms,十之八九都有現成中譯,他何必多此一舉?就拿flirt來說吧,陳冠中的解釋是:「調情,用語言、眉目和身體語言勾引對方,卻沒說白或全接觸,進可攻退可守。」
且看陸谷孫在《英漢大詞典》怎樣說flirt:「調情、賣俏。」意思實在跟陳冠中的沒有分別,不過因陳冠中多說了「進可攻退可守」,想像的空間也就大多了。阿Q調戲小尼姑,毛手毛腳,由此可知善flirt者不限於「愛富族」,平民百姓一樣可以flirt。阿Q不是君子,既動口也動手,flirt得更徹底。
「關鍵詞」表中有幾個字,倒是怪趣。就說DINK吧。原來這是「同居或已婚男女各有收入沒有小孩,double-income-no-kid」之謂也。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時代周刊》,最愛拼湊文字,自創新詞。可惜新聞書寫都有時間性,新聞變舊聞時,再用在舊聞出現過的字眼跟人家溝通,你自己就變成「明日黃花」了。這就是說,如果閣下下次到Ball場時,執着尊夫人或女朋友的手介紹給新朋友說:WeareDINK!WeareDINKDINK!人家只會以為你是丁某而已,絕不會想到你們「無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