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月內偷110萬物品 全遭典當<br>林燕妮被盜財家傭認罪

五個月內偷110萬物品 全遭典當
林燕妮被盜財家傭認罪

【本報訊】才女林燕妮三年前發現閉門失竊,查問家中菲律賓籍女傭不果,遂交由律師友人代為追查,揭發女傭在短短五個月內,偷走她的名表首飾典當,失物總值達一百一十七萬餘元。該名菲傭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還柙至下周二判刑。 記者:黃詠鍶

三十五歲被告DiamanteMaritesaMaramba的案件原本安排由法官蔡慧蘭審理,惟法官一開庭便向控辯雙方表明,她與受害人林燕妮為朋友,雖然二人已多年未有聯絡,但她與林燕妮並非「陌生人」,故着辯方律師先聽取被告的指示,案件最後在被告要求下,轉交暫委法官馬漢璋處理。

拿往六間當舖銷贓

根據案情顯示,林燕妮於○二年七月起聘用被告於中環巴丙頓道的寓所擔任家傭。林於去年十一月開始發現家中部份財物不翼而飛,遂查問被告,但女傭否認與事件有關,由於失竊事件持續,林燕妮遂於今年四月,請一名任律師的梁姓友人代她向被告查問,被告始承認盜竊並表示已將財物典當,林遂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共偷去三十四件財物,分別拿往六間當舖典當,包括四枚戒指、Bulgari和Concord等名表共六隻、十二枚金幣、一枚心口針、一對鑽石耳環、四條頸鏈和一個Cartier吊墜等。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曾在屋內偷取一萬元現金,所有失物總值一百一十七萬餘元。

可以一半金額贖回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本為單親媽媽的被告除了要照顧五歲兒子外,還要供養父母及祖父母,由於家庭負擔沉重,加上曾為友人的借貸出任擔保人,才陷入經濟困境。被告曾嘗試向僱主預支薪金被拒,最後選擇鋌而走險。
律師續指,雖然失物總值逾百萬元,但事實上被告在典當該批財物後只獲得十二萬元,他又指,此類案件的受害人一般可以一半金額贖回失物,故林燕妮的損失並非如該批財物本身價值般慘重。法官現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十二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案件編號:DCCC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