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鏈鎖女友工人毀鎖罰款

鐵鏈鎖女友工人毀鎖罰款

【本報訊】二十五歲車房工人陳學勤用鐵鏈鎖女友事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獲控方撤銷非法囚禁及襲擊等三罪,工人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名,求情指女友染毒癮,為助戒毒才鎖起她。裁判官判被告罰款二千及賠償三十元給政府,但因被告違反一項緩刑令,遂將原先監禁三個月緩刑十八個月刑期,增加緩刑期至三十個月。
案情透露,警方五月十日接獲二十八歲女事主報案,稱遭人非法禁錮在八鄉石屋,腳部遭鐵鏈鎖在窗框,消防員破鎖入屋救人。警方其後用兩個掛鎖鎖上石屋大門,並貼上告示指該屋涉及一宗案件。傍晚被告致電警署稱已破開兩個掛鎖,警員到場拘捕被告,撿獲兩個屬政府財物的損壞掛鎖。
案件編號:TMCC141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