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員與另一男子涉嫌串謀詐騙五間證券公司,手法包括訛稱將一千萬元本票存入證券戶口,騙取二十二萬元佣金,或聲稱於購入股票兩日後付款,但開出空頭支票,致使涉案多間證券公司損失合共逾七十九萬元,保安員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四項控罪,還柙至下周一(十一日)判刑,法庭並向同案棄保潛逃被告發出通緝令。
首被告鄧建樂(二十六歲),現被通緝,次被告卓溢洋(三十三歲)昨承認串謀詐騙、欺詐、使用虛假文書等四罪。
要求購入債券股票
控方案情指,○三年三月至五月,次被告將一張入數紙送交時富證券國際有限公司,金額為一千萬元,時富透過首被告介紹,依次被告指示購入債券,並將二十二萬元介紹費給予首被告,其後公司發現支票未能兌現。
案發期間,次被告先後以同樣方式,以一百三十萬元偽造本票及金額達六十六萬的存款收據,透過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及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買股票。同年三月至四月間,次被告透過耀才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買股票,聲稱兩日付清款項,但涉案證券公司發現支票未能兌現,將已購入的股票放出,損失合共七十九萬多元。
案件編號:DCCC136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