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停用鐵籠羈留被捕者

警停用鐵籠羈留被捕者

【本報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表示,警方已停止使用尖沙嘴警署戶外地方作為臨時羈留所的安排,警方現正檢討當某一警區有大型掃蕩行動時,可借用另一警區的羈留所,以免疑犯要棲身於不理想的羈留區。

爆棚將跨區安置

李少光昨在立法會會議上回應議員質詢時指出,上月警方在掃黃行動中拘捕大批人士,由於當時尖沙嘴警署羈留設施不敷應用,才將被捕人士安排到警署戶外臨時羈留區,而羈留區也不在公眾視線範圍,不會侵犯被捕人士的私隱。
不過,由於市民對事件關注,警方已停用有關臨時羈留區,日後警方一旦出現羈留設施不足時,會將被捕人士轉到其他警署羈留。
有議員批評,警方將大批被捕者扣留在警署戶外的鐵籠之內,是侵犯人權行為。李少光對事件表示遺憾,但強調警方是依法辦事,一直尊重被羈留人士的人權及私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