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領匯」上訴案昨在終審法院審結,首席法官李國能將案件押後判決。領匯事件主角公屋居民盧少蘭在終審法院門外親自上演街頭短劇,諷刺房委會將居民的血汗錢榨乾。
記者:梁瑞珮
房署副署長麥靖宇離開法庭時,不肯評論有無信心贏得終極判決,亦拒絕預計領匯最快何時可重新上巿,只表示工作一直進行。
力指功能在提供房屋
代表房委會的英國御用大律師JamesGoudie續反駁上訴一方之論點,力指房委會的核心功能是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房屋,屋邨商場及停車場只是附屬設施。
Goudie續指,《房屋條例》賦予房委會明確處置資產的權力,條文沒有規定房委會在出售資產後仍要持有管理上述資產之控制權,而房委會亦沒有放棄該控制權,即使將資產賣斷,房委會與領匯之間仍有可強制執行的協議,房委會仍會履行對居民的法定職責。況且,沒有證據顯示將資產出售予第三者後,會令物價上升。
Goudie另指,上訴一方的說法實是重寫《房屋條例》,將第4條(1)中的「以確保」用「以提供」取替。《房屋條例》的字眼清晰,只是上訴一方完全錯誤詮釋。
首席法官李國能問,若交易完成,日後領匯可否要求政府更改土地用途?Goudie則指,該問題只是假設,若要求更改土地用途,必須獲得政府同意,而政府作考慮時會有政策上限制。
針對房委會的財赤問題,Goudie表示,房委會需有儲備供公營房屋建築費,每年達六十至八十億元,自停售居屋後,儲備不斷下跌,預期○七年跌破警戒線,而將資產出售,有助紓解財赤,讓房委會制訂長遠的建屋計劃。
「趕阿公阿婆入和合石」
上訴人盧少蘭與數十名聲援的居民昨早先在庭外叫口號,盧婆婆更上演街頭短劇,一邊手執膠泵將一個膠樽內的液體泵走,一邊說着對白:「房委會將全港公屋居民嘅血汗錢榨乾。」
散庭後,盧婆婆再與居民、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及區議員陶君行等示威表達不滿,反駁房委會聲稱可免費為居民安排交通接駁往其他商場購物等措施是荒謬,又高呼「叫孫明揚做小販」,有居民更斥責房委會是「趕阿公阿婆入和合石啫!」
案件編號:FACV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