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昨天以大比數通過決議,把衝紅燈的罰則加重,由原來扣三分改為扣五分,而罰款則提高至六百元。我們認為,加重衝紅燈的罰則是必需的,也是及時的,否則難以有效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我們希望反對提高罰則的職業司機團體及運輸組織能以改善道路安全為大前提接受立法會通過的決議,放棄以更激烈的方式如堵塞道路等進行抗爭。
應該看到,衝紅燈是非常嚴重、非常容易造成人命傷亡的交通違規行為,過去已曾一再發生因衝紅燈而導致多人死傷的交通意外,例如去年十月在北角發生的意外就導致兩人死亡,十八人受傷。像這樣嚴重的違規行為,當然該比其他一般交通違規行為受到較嚴厲的處罰。
而且,衝紅燈的案件正不斷上升,○三年全年衝紅燈案件為二萬多宗,即平均每日八十宗以上,到最近衝紅燈的意外更上升至平均每日一百宗。若果不盡快加重衝紅燈的罰則阻嚇不守法的司機,那衝紅燈的案件將會繼續增加,對其他守法的司機及行人造成愈來愈大的威脅。
更何況今次立法會通過的新罰則已比原先政府建議的罰則溫和得多,例如扣分從八分改為五分,令司機因一次違規、一次衝紅燈而停牌的機會大減;只要司機能遵守交通法例,注重道路安全,新的罰則根本不會構成甚麼大威脅,運輸團體有甚麼理由要採取激烈行動反對呢?
當然,政府在加重罰則之餘也應按業界要求改善配套措施,例如加裝懸掛式燈號令司機更容易觀察燈號情況、例如增加衝紅燈攝影機以作為檢控的佐證,減少人為的錯誤及不必要的爭拗等。
但是我們對於運輸業團體要求政府仿效內地在交通燈加裝倒數時計的建議甚有保留,認為這樣的裝置不僅不能減少衝紅燈的情況,反而令司機更加混亂。正如運輸署方面曾解釋,目前香港的司機已很熟習、很適應交通燈號的安排,清楚知道紅燈、黃燈、綠燈的意義,清楚知道遇上紅燈時應該停車;若果引入倒數器,司機便要重新適應新的系統、重新適應新的燈號安排,當中可能出現的混亂是難以想像的。更令人擔心的是,倒數器可能令部份司機為了趕過路口而突然加速搶線,於是提示司機準備停車的裝置便可能變成鼓勵司機突然加速的訊號,這不是可能令路面交通情況更混亂、更危險嗎?
我們希望運輸業團體及職業司機團體明白,新的罰則並不是針對他們的,新的罰則只是為了減少衝紅燈案件、只是為了改善道路安全。
換言之,這樣的措施其實對長時間使用道路的職業司機是利多於弊的,運輸業團體及職業司機團體實在沒有需要反對新的罰則,更沒有需要採取激烈行動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