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七月一日開始,旅客在中國入境的時候,都要填一張海關申報表。
如果是內地居民,入境的時候要報在境外帶回了多少東西,東西的價值超過了一定的金額,就要打稅。
非大陸居民,在入境之時,也要作財物申報,比如申報表註明,你有沒有超過二千元人民幣的物品會留在中國大陸?你有沒有帶超過兩萬人民幣或者相等於五千美金的外幣?這是一定要在申報表上寫清楚的。
這個措施的實行,令人想起大陸剛開放的時候,我們每次回去,都要在「回鄉證」上把渾身的財物如手錶、相機、鏡頭、錄音機、現鈔等全部清楚寫下來,在出境的時候,關員還會抽查,看看你帶進帶出的東西有沒有差池。
所以,在填那張海關申報表的時候,突然覺得有點「古意」,好像時光倒流了。
那些到香港來「扶貧」的瘋狂自由行者,對這個措施最是叫苦,這些大陸同胞到了香港,花個萬兒八千已是窮光蛋,豪氣起來,誰的行李箱裏沒有十幾二十萬的貨物?他們倒也不是投機倒把,而是貪香港東西免稅便宜。
現在被中國海關這麼一卡,超過數額要打稅,本來佔到的便宜,頓時化為烏有,以後還有甚麼興致?他們一沒了興致,香港的零售業頓失大水喉,跟着也遭殃,零售業一遭殃,瘋狂加租的業主自然要察言觀色,適時收手,見財化水。
曾蔭權先生一上台,據說大陸就會送大禮贈興,不知中國海關的新招,是不是先來攞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