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依法處理程翔案,還是以政治需要去操控法律去處理此案?看最近中國如何打擊盜版光碟就可以知道一二了。
由於知識產權問題是中國與歐美最重要的貿易糾紛之一,內地於上月十九日由黨政共八個機關聯合展開「二○○五打擊盜版音像製品夏季行動」。
八個機關是:中共中宣部、全國「掃黃打非(非法盜版光碟)」工作小組辦公室、文化部、新聞出版總署、版權局、公安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正是黨政不分,大舉出動,聯合為政治服務,要作出一些樣子,讓歐美國家有深刻印象,覺得中國已厲行保障知識產權啦。這個「夏季行動」定於六月二十日正式啟動,為期兩個多月,至八月三十一日止,重點打擊盜版音像製品。
這顯示,靠搞運動起家的政權,對於解決政治、經濟、外交問題,仍依賴搞運動的一哄而起的方式,而不是以清晰的、長期貫徹的法律去治國。就像多年前提出的「從嚴從重從快打擊刑事犯罪」一樣,不顧法律所定,一味「從嚴從重從快」,以達到煞住社會犯罪的目的。結果呢?運動來時,一些不該重判的甚至應該無罪的人就倒楣了;而運動稍靜下來,罪犯、黑道就與公安勾結,開展長期有組織的犯罪活動。
另一個在「夏季行動」中,以政治代替法律的誤打誤撞,就是沒有針對真正的打擊對象。要真正打擊盜版光碟,應打擊製造和販賣盜版光碟的製造商和販賣商。然而,「夏季行動」卻側重打擊購買盜版光碟的顧客。
前天,《經濟日報》報道,有一位經常駕車穿梭中港兩地的人士,在內地油站加油時,有人上前兜售盜版色情光碟,他「貪得意」買了十二張,隨手放在車廂內,結果在途經皇崗海關時,被海關查獲,海關勒令連人帶車,駛往皇崗調查科候查。結果汽車被拘押兩天,內地海關對他說,若要贖回汽車,必須繳交六千五百元押金。最後海關罰他六千元,即每隻光碟五百元。是不是過重?這位旅客已不暇考慮,「只求盡快交錢脫身,在大陸甚麼事都有可能。」
先前,筆者已聽到有友人告知,有人在深圳買了盜版的《大長今》,過關時被罰了二十六萬,每隻罰款一萬元。也有人說,四十隻《大長今》被罰了四十萬元。不過,文錦渡海關否認有過如此重罰。
深圳海關說,海關條例對付私攜盜版情況,只說明攜帶量超過「自用、合理數量」,嚴重者可追究刑責。但海關法規處說:「我們可以引用自由裁量權,(向違規者)處以合理處罰」。「合理處罰」的範圍有多大呢?皇崗海關值班室職員說,若盜版光碟證實是色情,不論數量多少,每片最少罰五百元;若攜帶量達二十隻以上,可能要作行政拘留,即變相坐牢。
對於非色情盜版光碟,就沒有說明罰則為何。但「自由裁量權」可大可小,香港人還敢在內地買盜版光碟嗎?
那麼,正版光碟可以買了吧?但內地出售的正版光碟,部份註明只供內地出售或使用,皇崗值班室人員勸香港市民「盡量勿帶過關」。「盡量勿帶」是不是表示帶即要罰呢?沒有說,大概又是引用「自由裁量權」。
內地行政部門的「自由裁量權」過大,人民的法律保障就等於不存在了。要保護知識產權,為甚麼不打擊製造商或販賣店,而要打擊購買者呢?原因是購買者都是無組織的「個人」,尤其是無權無勢的「香港市民」,要拘要罰無人會出頭。
然而,內地的盜版製造商與銷售店的背後卻有極為複雜的「共犯結構」,靠仿冒品維持生計者,包括黑白兩道不計其數。有人甚至戲稱,若打假「來真的」,中國的就業率和經濟成長會掉好幾個百分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