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主席李永達,今年二月六日在葵芳邨的議員辦事處外接受傳媒訪問期間,遭一名二十七歲運輸工人梁志釗(圖)滋擾,更被掟煙盒擊中背部,該工人昨在荃灣裁判法院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撤銷一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頒令工人自簽一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及罰堂費二百元。梁在三月間向精神科求診,證實患有精神分裂症。 案件編號:TWCC1624/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