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律專業特權不容侵犯!大律師公會會長戴啟思表示,有關法律專業特權包括律師與客人就法律方面討論的所有議題,在任何情況下,有關內容均不可對任何人作出透露。他續指,偷錄此類對話的行為令人憤慨,故認為法庭在這情況下終止聆訊屬恰當決定。
「無後顧之憂咁討論案情」
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梁家傑慎重地表示,法律專業特權是絕對在任何情況下不容妥協。因為「當你唔可以同律師推心置腹或者無後顧之憂咁討論案情,重點可以知清楚自己嘅權利,同安心尋求法律意見。」
律師林炳昌表示,香港法律保障律師與客戶的通訊絕對不容侵犯,他認為廉署今次做法濫用權力,違反律師與客戶的法律專業特權。此外,林炳昌認為法庭的裁決十分正確,根據過往案件,法庭非常重視這種特權,但法庭不可對侵犯者作出處罰,只能裁定永久終止聆訊,由於他一向不認同廉署竊聽或偷錄的調查方式,他很高興獲得法庭的認同。
廉政公署前執行處副處長徐家傑指法律專業特權是絕對的禁區,讓客戶信任律師,他指廉署的做法只會帶來反效果,相當不智。
涂謹申:應規管偷錄權力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廉署一再被轟偷錄的調查手法不當,他促請當局徹查廉署或律政司內是否有人的法律水平不足,才作出如此「離譜」的指示。涂又指,廉署人員難免以秘密錄音及竊聽方式進行調查,但現時法律並無賦予他們有關權力,廉署為免讓執法人員無所適從,應促請政府盡快草擬相應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