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表示,計劃重寫《公司條例》,預算需時5年,每年支出不少於2000萬元,即合共耗資逾1億元。不過,由於重寫後更能便利營商,例如促進電子化、簡化舉行股東周年大會等程序,會令超過50萬家在港註冊的公司受惠,估計每年整體節省成本的效益已逾1億元。
促電子化簡化程序
馬時亨昨日在立法會表示,現時的《公司條例》極為繁複累贅,當中不少條文沿自數十年前的英國公司法例,已不合時宜,亦對企業造成不必要的負擔和營商成本,到了需要重寫整條條例的地步。計劃重擬的條例,會引入部份公司管治建議,例如有關公司董事的提名和選舉,以及全面整理會計和核數方面的條文。
他指出,單就有關電子化及簡化程序的改革,會令每家公司每月減省20元,以本港有50多萬家公司計算,一年的整體經濟收益便超過1億元。
每年可省成本逾億
以一家大型的本地公司為例,目前每年需要編印不少份公司年報,假設電子化能令這方面的支出減少如兩成,一年下來已可節省不少資源,亦令相關董事、股東和核數師藉此減省成本而受惠。
馬時亨表示,需要增設額外職位及委聘外界顧問處理有關重寫工作,開支將由公司註冊處的營運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