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揚:無意立法規管樓花內購

孫明揚:無意立法規管樓花內購

【本報訊】對於地產發展商的樓花內部認購安排近期引起市場爭議,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昨日出席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表明:「『立法』是最後解決方式,但現時與『立法』仍有相當距離。」
由於市場對發展商的內部認購安排爭議不休,地產建設商會上月底向政府提交新的樓花內購指引,但新指引隨即被指有漏洞,尤其以不設罰則的爭議最大。孫明揚指出,新內購指引在市場運作的時間尚短,暫未見出現大問題,若沒有需要,相信傳媒及社會監察已足夠監察,故沒有「立法」的時間表。

消委會:尚未接投訴

消委會總幹事陳黃穗表示,新的內購指引推出後,暫未接獲任何投訴,而首5個月共接獲164宗包括地產代理、賣樓說明書等投訴,其中13宗與賣樓方式有關。
出席有關會議的地產建設商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梁志堅表示,自01年訂立樓花銷售指引至今,期間商會也因應市場需求作出修改,但即使發展商違反指引,商會也沒權力懲罰。他說:「商會無權亦無需要,因為做咗等於無做。」故惟有靠發展商自律。他又稱,若發展商不根據指引售樓,會對公司商譽造成影響,相信發展商不會以此作賭注。
發展商現時只需在內購前24小時,提供首批內購單位的價單,加推單位則不受規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對此做法提出質疑。梁志堅回應,由於地產商也不知市價,故要透過內購測試市場,至於加推單位是為了即時滿足顧客要求,「發展商都係想賣樓,無理由『糴』啲客扯」。他強調需給予發展商推盤的彈性。孫明揚承認,發展商要靠內購「試盤」。

梁志堅:內購可測市

立法會議員楊森則指摘內購制度已名存實亡。梁志堅回應,內購實際是「privatesale」(非公開發售),一直以來發展商都以內購形式進行大手成交,過往亦有海外投資者購入整幢樓宇作宿舍或收租用途。
對於樓花指引,長江實業(001)執行董事趙國雄認為,最重要是公開、公平,與政府有溝通平台。

圖為地產商售樓場面。 張家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