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婦助男友姦親生女

台婦助男友姦親生女

台灣一名離婚婦人因月事不便行房,竟強迫十三歲親生女兒,代替自己供同居男友洩慾,事後還當着女兒面前,收取男友二千元新台幣(約五百港元)的性交易費。
案中婦人與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十三歲女兒,及男友在台北市一處民宅居住。上月二十二日,其同居男友向她求歡,她因月事不便拒絕,卻答允男友請求,讓女兒代替自己滿足其性需要。
婦人其後駕車接女兒放學,把她騙到市郊一家酒店房間內,讓男友一逞淫慾。

女兒向生父求救

女童遭侵犯作出激烈反抗,其母親見狀不但未有制止,反協助男友把女兒姦污,事後還即時向對方索取二千元新台幣的性交易費。
女童後來趁家中無人,打電話向在台北縣工作的生父求救,並報警。她的母親及同居男友疑聞風先遁,目前正被警方通緝。
台灣《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