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李登寫雨,提及黎錦暉那首《毛毛雨》,想起一件事。
那是在上海讀初中的時候,「文革」進行得如火如荼,學生上學,只學「革命知識」,但凡老師說及的人和事,都必須與革命題目相結合。比如上地理課,老師在黑板上掛出來的,是「世界革命形勢地圖」,說南美洲,要說古巴人民如何反美;說非洲,要說剛果人民如何爭取自由。
上音樂課,古典音樂當然不會講,流行曲──也就是「革命歌曲」──唱來唱去那幾首,滾瓜爛熟悶出鳥來了,音樂老師眼見學生心散得一塌胡塗,就想出了一個主意,每次上課,不彈琴不唱歌,講故事。講甚麼故事呢?當然是「革命音樂家」的故事。
其實那時候「革命音樂家」寥寥可數,本來有這個頭銜而且還活着的,都變了牛鬼蛇神,沒變牛鬼蛇神的,都是死人,如作《國歌》的聶耳,如作《黃河大合唱》的冼星海。
音樂老師是個中年男人,很有說書天份,胡說八道,天衣無縫。那天他講冼星海的故事,從冼星海如何在雲南學琴開始,一直說到他到巴黎留學,其中有一段是這樣的:「冼星海到了巴黎,為了謀生,帶着小提琴到餐館裏拉琴賣藝。第一天,就在餐館裏碰到了三個有錢的中國人。他鄉遇同胞,本來是很高興的事情,可是誰知道,這三個中國有錢人,一開口就點了個曲子給冼星海,冼星海一聽曲名就愣住了。你們知道那是一首甚麼曲子嗎?那是一首當時最最黃色,最最下流的歌曲,叫《毛毛雨》!」
那時候,我們所有的同學都沒聽過這首《毛毛雨》,不知何方神聖,聽音樂老師口沫橫飛胡吹,本來應該為革命音樂家冼星海的遭遇難過,但就是因為「最最黃色、最最下流」這八個字,引起了巨大的好奇心,使這一首歌,成了我們全體同學最想聽的一首歌。
後來,我到了香港,還想找這首《毛毛雨》來聽,可惜找不到。再後來,我在戲院裏看過了「毛片」,見識增廣之後,也就沒再為一首「黃色下流歌曲」費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