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軟件公司微軟和國際商業機器(IBM)長達十多年的反壟斷爭議,上周五宣布達成和解協議,微軟同意支付IBM七億七千五百萬美元(約六十億港元),另允許IBM價值七千五百萬美元(約五億八千五百萬港元)的軟件信貸。
10年壟斷爭議結束
美國地方法院在二○○○年裁定微軟從事反競爭行為,判詞中提到包括IBM在內的公司,被微軟窒礙了「某些技術開發和商業主導權」。IBM沒有控告微軟,只要求微軟就法院的裁定作出相應賠償。
IBM在九十年代研發「OS/2」操作系統及「SmartSuite」軟件,抗衡微軟的「視窗」及「MicrosoftOffice」;IBM電腦亦採用毋須「視窗」操作的「爪哇」程式語言。但微軟被揭發使手段打擊競爭對手,例如向那些不按微軟意思辦事的電腦生產商收取較高費用。IBM指微軟的壟斷行為嚴重損害了「OS/2」及「SmartSuite」的發展。
微軟近年先後與多個競爭對手,包括「美國在線」、太陽電腦公司等達成類似和解協議,賠償額超過二百三十四億港元。
美聯社/英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