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三年兩名足球員先後在球賽中受重傷後透過勞工處索償,揭發本地大部份球會三十年來都未有為球員購買勞工保險。今屆甲組聯賽冠軍晨曦足球隊,因未為球員購買保險而被勞工處票控,班主周文曦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後,被判罰款五千三百元。有業內人士表示,勞保保費高昂,會大大加重球會的負擔,嚴重影響球會經營。 記者:陳美琪
香港足球總會主席康寶駒回應指,在今年四月前未有要求所有球會購買勞保,但自有球員在球賽中受傷而險成為植物人後,勞工處便開始提出球會要買勞保的問題,足總亦立即聯絡多間保險公司,但由於大部份公司都認為足球是高危行業,足總花了一段日子才成功聯絡到中國銀行旗下保險承保,現時已硬性要求球會負責有關保費。
勞工處調查揭發
另有業界人士透露,自○三年花花的李英偉在比賽中跌傷險致癱瘓,加上澎馬流浪的何志榮在操練中受傷引發舊患,右膝十字韌帶斷裂後,何向球會索償不果,轉向勞工處求助,因而揭發除了南華會,香港大部份球會三十年來都未有為球員購買勞工保險。
他續指,球會要為球員購買勞保可以保障球會,避免因球員受傷要面對巨額賠款,但勞保的保金是以球員年薪總和的百分之十二點五計算,舉例說,若球員年薪總和是一百萬,保金便需十二萬五千,縱使足總已替球會繳交上季的供款,但對經費一向緊張的香港球隊來說,有如百上加斤,所以新例對香港足球業發展實有很大影響。
本案控罪指周文曦經營的晨曦足球隊沒有為僱員購買保險。周被指於今年一月二十八日,未有為兩名球員劉志強及羅志焜購買保險的情況下,指派兩人到何文田一配水庫受訓。勞工處人員今年二月到球會調查,發現兩名未購勞保的球員曾前往受訓。
裁判官判案時稱,在沒有購買勞保的情況下,球員若遇上意外嚴重受傷,球會很可能要作出巨額賠款,更質疑香港為甚麼不能像英國的球會能夠為足球隊購買保險。
盼當局給寬限期
周文曦在庭外吐苦水,他指晨曦有二十三人,早前勞工處建議他先替球隊教練和職員買保險,其間足總已委託中介人向保險業聯會商討球員的保額計算等細節,怎料勞工處在雙方一直有溝通下,今年二月突然指控他未為餘下的十九名球員購勞保,周認為勞工處有錯誤指引之嫌,應給予高危行業為員工買保險的寬限期。
案件編號:KTS81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