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初與美國德州儀器因計數機專利對簿公堂、01年因為J.I.C(987‧前稱新科遠東)借殼問題打官司、03年因培正學校名稱誰屬而鬧上庭,這些官司,令人以為南太集團主席顧明均喜歡「打官司」。他大喊冤枉:「其實我也不想(打官司),很想坐低慢慢傾,無奈每次對手都認定我不會妥協,事非得已才訴諸法律,結果便形成了一個喜歡打官司的錯覺。」
今年1月1日起,顧明均辭去於紐交所上市公司南太集團執行董事一職,現時只保留非執行董事職位。他表示,外界一直誤解他,事實上,個人並不喜歡打官司,與他大學時修讀法律亦無關係。他說:「與其他上市公司作比較,南太這麼多年來所打官司的數目,其實是相差無幾,數目亦屬正常水平。」
與德州儀器不打不相識
顧明均認為,個人或南太被外界誤解為喜「打官司」,相信與南太以往官司所涉及的對手均是著名公司,及很多時均由他親自上庭有關。他又說:「好像在79年開始、南太集團的第一宗官司,對手就是德州儀器,原因是對方計劃向所有計數機生產商收取專利費,但南太認為不合理,決定循法律途徑力爭到底。」
他記得,當時基本上所有台灣生產商已簽署協議,日後會向德州儀器支付專利費,只有南太一家拒絕。「那一次南太用了2至3年時間跟德州儀器『打官司』,應該用了逾千萬元吧,結果是南太贏了,不用支付專利費……那件事之後,德州儀器反而找南太為其生產計算機,一直維持至今,可謂不打不相識。」
J.I.C.借殼官司不打而勝
顧明均說,最難忘的官司,要算是01年J.I.C.借殼上市引起的訴訟。「當時南太集團經已持有新科遠東一定股權,但當時新科遠東的管理層,竟然在沒有知會股東的情況下,將公司的『殼』賣掉,翻查上市法規後,才發現並不合法,故入稟法院。」
他說:「上到庭,法官翻查有關上市規則,發現根本已明文規定,需要股東同意才可以將公司個『殼』賣掉,根本不用『打官司』,法官就判南太勝訴,後來法官更將這案件列為案例。」
顧明均再三強調,若有得選擇,一定不會選「打官司」,只是很多時候對方不肯妥協,才落得「法庭上見」。
記者:陳健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