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再向立法會交代去年六月有內地執法人員來港被捕事件,指事後警方曾四次去信廣東省公安廳,對方回覆指兩名民警來港旅遊購物,其中一人誤將手提包內的手銬攜帶出境,但內地對此無明文規定。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批評,事主曾表示懷疑事件與福建省當局有關,警方卻從未向福建省查詢,若非馬虎,就是受高層指使刻意調查得不徹底。
涂謹申質疑動機
涂謹申透露,事主據報曾向警方報稱,懷疑事件與福建省當局有關,因此他曾私下向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查詢,警方有否向福建省公安廳了解情況,但昨日保安局提交的文件揭露,警方從未有就事件向福建省查詢。他指摘,若非警方調查馬虎,就是有政府高層指使調查人員「唔好調查得咁徹底」,他將在立法會跟進,要求當局解釋為何不聯絡福建省,並要求警方接觸福建省釐清事件。
保安局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出,基於國際慣例及機密原則,不能應議員要求公開就事件與廣東省公安廳的往來書信,但可概述雙方信件的內容。當局指警方將事件通知廣東省後,對方證實其中兩人為民警,來港旅遊購物,沒有公務在身,其中一人向把工作使用的手銬放在手提包,當日誤將手提包內的手銬攜帶出境。
其後廣東省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手銬屬警械,但該條例沒有就帶手銬出境的問題作明文規定,但承諾會以適當方式設法防止同類事件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