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纏訟兩年 拒絕多付2500元<br>躁漢上庭後涉毆前妻

贍養費纏訟兩年 拒絕多付2500元
躁漢上庭後涉毆前妻

【本報訊】一對離婚夫婦,昨在灣仔家事法庭就贍養費問題進行聆訊,但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案件須押後再審,其間兩人在電梯大堂發生爭執,女事主被人揮拳毆打,混亂中,男事主與胞姊亦報稱受傷,各人被送院敷治。警方事後以傷人罪名,將男事主拘捕帶署調查。 記者:胡恩宏、梁偉權

男女事主分別為姓葉男子(四十三歲)及姓黃前妻(四十七歲),據黃婦稱,他們是在八一年相識及同居,至八六年註冊結婚,先後誕下兩子,目前分別十七歲及十二歲。葉原在地盤工作,至九五年,丈夫開始轉行當中港貨運司機,其後更開設公司,現時擁有三部拖頭。
黃婦表示,○○年她發現丈夫在內地有外遇,於是提出離婚,○三年丈夫自動放棄兩名兒子的撫養權,但兩人則一直為贍養費問題打官司,至今仍未解決。
昨晨十時,雙方在律師陪同下再度在灣仔法院四十一號庭的家事法庭,繼續為贍養費問題展開聆訊,女方要求男方每月給一萬元的贍養費,但男方則只願意給七千五百元,結果因無法達成協議,案件要押後再審。

電梯大堂起爭執

當雙方離開法庭行至電梯大堂時,女方的法援署律師向男事主解釋他們要求每月一萬元贍養費的原因,其間,男女事主再次發生爭執,雙方一輪口角後,女事主拉着律師拂袖而去,進入電梯,但男子突然怒不可遏,衝前將女事主從電梯拉出。
雙方爭執期間,女事主被人揮拳打傷頭部,在場各人即時制止,此時,男事主的胞姊倒在地上,警方到場控制場面,離婚男女事主及男事主的胞姊都報稱受傷,一併被送院治理,敷治後各人均無大礙,男事主則涉嫌傷人被帶署。

被前夫打傷眼的女子,由救護車送院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