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某愛穿涼鞋,一年四季,不管雨雪陰晴,下面十隻腳趾頭都無遮無掩。
炎夏他的衣裝是:T恤、牛仔褲、涼鞋。嚴冬他的衣裝是:皮夾克、牛仔褲、涼鞋。吃喜酒,他一身行頭跟平日無改,腳上依然穿着涼鞋。去電影頒獎禮,他問我:「能不能穿涼鞋?」去朋友的喪禮,他又問:「能不能穿涼鞋?要不我得問弟弟借雙皮鞋。」
在古羅馬帝國年代,他肯定能當上百夫長。「那是怎麼樣的官?」他問。「是個腳穿涼鞋,管上一百個穿涼鞋的士兵的兵頭。」我說。
原來女人大都不喜歡穿涼鞋的男人,嫌他們泥塵滿腳,太土氣。想想看,碧咸穿着牛仔褲涼鞋,會變成哪門子的萬人迷?女人又何嘗不然。哪怕是網球美少女舒拉寶娃,要是熱褲下面配雙涼鞋,馬上搖身變成俄羅斯村婦了。母夜叉兩腳粗大如牛蹄,不必說更該藏拙。
其實古裝片裏的日女,腳下一雙木屐不正好比涼鞋?在石板路上走過,豈不性感。相傳吳王夫差在蘇州靈巖山琴臺下,建了七十多公尺長的一條響屧廊,地板用梓木鋪成。西施穿着木屐蓮步姍姍走過,或跳舞,當然的得的得有聲,一步一響都響到夫差心坎底去。
這屧廊的遺音,到了今天我想還留連未散。美人媚行三步,也就的得的得成了萬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