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喜華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
為強化扶助貧困家庭學童,教統局計劃在○五至○六學年,率先在七十五間清貧學童較多的小學,推行小班教學,每班人數二十至二十五人。目的是針對社會及經濟地位較低的學童,協助他們提升學習能力。新建議若獲立法會通過,最快可於今年九月實施。
過去多年,教育界一直爭取全面推行小班教學。近年社會環境變遷,經濟急速轉型,社會對下一代的要求不斷提高;如何提高教育素質及培育未來人才的方法,往往引起公眾熾熱討論。再加上教師專業憂心殺校縮班裁員,在討論得紛紛揚揚之際,教統局先行為貧困兒童大開「小班」綠燈,未嘗不是件好事。然而,其間個別人士卻批評小班教學「淪為扶貧工具」、擔心製造標籤效應;更有學校校長直指本港應有條件全面推行小班教學,若只針對校內四成綜援或獲學生資助貧困學童才可開設小班,只會是歧視中產家庭的學生。這些觀點可謂無風起浪,製造不必要的紛爭。
無可否認,本港生育率逐年下降,經濟水平達世界前列,絕對有條件全面推行小班教學。然而,公共政策制訂者在施行新政策時,務必小心翼翼按步而行。既然能從較弱勢的貧困學童試行小班教學,無疑直接令學童受惠。事實上,美英外國研究均顯示,小班教學對經濟環境較差的學童發揮較明顯的果效。既然科研實證小班扶貧成效,試問先行新政又有何不可?
過去十年貧窮兒童人口急增,扶助未來棟樑,已成為公共政策首要議題。若以全港家庭入息中位數一半界定為貧窮線,現時貧窮兒童人數三十七萬八千多人,當中包括領取綜援及低收入家庭兒童。
此舉並不等於小班教學或貧童會被標籤;若要處理真正的標籤,恐怕也不及社會對個別地區(例如天水圍、元朗)的青少年及學校的負面標籤,以及公眾對領取綜援家庭的歧視與苛責。
再者,所謂歧視中產家庭學童亦屬無謂爭論。在每個學童都有同等教育機會的大原則下,最理想當然是所有人均可接受小班教學;然而,平等的體現不僅在於人人享有。這就如在房屋政策上,政府在公屋房屋上補貼低下層市民租住公屋房屋,藉此重新分配公共財富,經濟不合乎申請資格者,不應認為政策是「歧視」他們。
又若新界北區不少學童甚至未有機會到尖沙嘴一遊,政府為貧童設立津貼協助貧童參加課外學習參觀活動;然則有錢人家的孩子,自小已出國周遊,暑假節日又積極參加遊學團等增加生活體驗,若不獲有關津助而投訴被「歧視」又是否合理?
相反,有選擇地針對個別弱勢組群的迫切需要,扶助他們一把,亦有助達致平等教育目標,能提升貧童學習能力及表現,直接有利於他們藉教育脫離貧困境況,縮窄學習差距。當局着手向貧童推行小班教學,並非剝奪其他學校試行小班教學的機會,更可作為成功例子以作借鑑。此外,在具體執行上,教統局亦應避免公開篩選名單,減低可能帶來的標籤。另方面,小班教學成敗,不僅着眼於師生比例,其成敗亦要視乎教育方式及課程內容編排等各項因素,這點便有賴教育工作者進一步鑽研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