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訂公司法料需時5年

重訂公司法料需時5年

【本報訊】政府計劃重訂《公司條例》,展開為期5年的大手術,包括修訂核數師的權責,若在審核公司財務報表後發現與年報其他部份所載資料有不符之處,有責任作出滙報;又賦權核數師可取得資料及出席大會;以及若公司更換核數師,規定前任核數師須將資料轉交接任者。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改革包括檢討有關罪行、罰則及調查的條文,又會全面修訂會計及審計條文,引入會計參照日及參照期等新概念。文件指透過分拆及重新整理法例分部,令條文更清晰簡化,易於使用以利便營商。預計超過50萬家本港註冊公司,以及相關公司董事及核數師,可藉此減省成本。
政府料明年上半年成立專責小組,2009年擬備白紙草案諮詢,2010年第三季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